配電室智能運維服務合同(格式模板)
智能運維服務合同(格式)
委托人:
被委托人:
合同總額: 元(大寫: 元整)
服 務 期: 年
服務內容:智能平臺建設、清掃、緊固、試驗、巡視、應急搶修等
簽訂日期:2022 年 月 日
甲方:
乙方:
為保障用電單位電氣設備安全、經濟的運行,實現(xiàn)用電單位變、配電室少人值守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、?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?、?電力供應與使用條列?、?供電營業(yè)規(guī)則?、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等部門頒發(fā)的京管辦發(fā)
【2021】253 號文件關于配電室智能化改造及運維指導意見、北京市地方標準DBIIT 527-2021 號配電室安全管理規(guī)范、《北京市地方標準配電室安全管理規(guī)范》和北京市供變電設施維護維修管理處文件等的有關規(guī)定,甲方委托乙方實行變、配電室智能運維服務工作,特訂立本合同。
第一條 項目名稱:
第二條 項目地點:
第三條 基本情況
一、用電性質:
二、用電容量:
三、用電地址:
四、甲方對接負責人: 職務: 電話:
五、乙方對接負責人: 職務: 電話:
第四條 乙方服務內容
一、服務范圍
高低壓總配電室 座、包含分界室至總配、總配與低壓配電室之間電纜、配電室內所有電氣設備(含低壓柜低壓端子)。
二、服務內容
(一)根據 DB11/T 527-2021《北京市配電室安全管理規(guī)范》要求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:
1. 在甲方現(xiàn)有配電系統(tǒng)基礎上,搭建配電智能化平臺(按照運維平臺建設合同約定期限完成)。
2.提供配電智能化線上、線下運維服務。
3.提供智能運維操作隊服務(配電室的設備操作與維護、隱患排查與消除、巡視、搶修等工作)。
4. 按照運維平臺建設合同約定期限完成。
5.提供備品備件;高壓安全工具檢測與配置(定期);高壓設備預防性試驗(定期);高、低壓設備清掃與緊固檢修(每年)。
6.定期對配電智能平臺進行巡視與檢修。
(二)供配電智能運維說明
在上述配電室建立一套可以對高壓系統(tǒng)、低壓系統(tǒng)用電設備進行運行數據監(jiān)測和異常運行狀態(tài)報警功能的智能電力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,實現(xiàn)上述配電室用電情況與安全運行以及現(xiàn)場與后備應急搶修信息聯(lián)動的綜合管理。
(三)線上服務內容
序號 | 服務內容 | |
1 | 系統(tǒng)搭建 | 配電室智能運維監(jiān)控平臺的搭建:錄入設備臺賬、繪制模擬圖版、 安裝監(jiān)控采集裝置、安裝數據傳輸設備、系統(tǒng)后臺調試。 |
2 | 24小時監(jiān)控服務 | 智維監(jiān)控中心執(zhí)行 365*24 小時遠程值班,如發(fā)生監(jiān)測范圍內斷路器動作、溫度、負荷越限等異常情況,監(jiān)控中心將發(fā)出報警信號,由值班員通知甲方指定人員。 |
3 | 運行記錄 | 智維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將自動記錄和存儲配電室監(jiān)測范圍內的高、低 壓設備、變壓器、環(huán)境溫濕度各項運行數據,記錄事故、異 常操作等各項事件,按月生成報表。 |
4 | 實時推送預警及報警信息 | 如遇甲方電力系統(tǒng)出現(xiàn)異常,乙方可立即通知甲方指定的相 關負責人,監(jiān)控平臺會自動推送報警信息;由甲方運維電工 進行故障排查,以減少事故發(fā)生及提高事故處理效率。 |
5 | 提供《月度運行報告》 | 由電力專家提供設備缺陷報告和消缺方案,定期向用戶提供 《配電室月度運行報告》。 |
6 | 遠程瀏覽 | 為甲方提供授權的用戶名,甲方負責人可在自己的終端設備 登陸到監(jiān)控中心 WEB 服務器,查詢本配電室的實時運行畫面 及各項歷史數據。 |
7 | 系統(tǒng)升級 | 享受本系統(tǒng)每年的免費升級。 |
(四)線下服務內容
第五條 服務期限
委托智能運維服務期限為 1 年,自 2022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。
第六條 合同費用及支付方式
一、合同總價:大寫(含稅) ,小寫: ¥元,費用明細詳見附件 1:配電室智能運維費用明細表。
第七條 支付方式
一、合同簽訂后 10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上半年度費用 ¥元,大寫金額: 。下半年費用在服務合同期滿一個月內支付。
第八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
一、甲方責任及義務
(一)甲方監(jiān)督乙方智能運維監(jiān)測服務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,服務態(tài)度提出意見、建議。
(二)乙方應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進行監(jiān)測設備的安裝工作。同時甲方應為乙方的現(xiàn)場施工提供條件,并依據乙方合理的要求進行停電或倒閘操作。如因甲方原因無法停電施工,導致工期延誤應順延工期。
(三)運行過程中,甲方應指定一名負責人員,以便監(jiān)控中心值班人員在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后能夠第一時間與現(xiàn)場人員進行核實,負責人員更換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到乙方。
(四)服務期內,為保證監(jiān)測數據準確,如甲方需要停電或檢修配電室設備等工作需提前 3 個工作日通知乙方,乙方提前做出準備工作(注:應急搶修除外)。
二、乙方責任及義務
(一)嚴格按照本合同的內容提供服務。
(二)乙方提供服務時,應嚴格遵守甲方有關的規(guī)章制度。
(三)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,10 個工作日內完成智能運維監(jiān)測設備安裝。
(四)向甲方開具合同約定金額的增值稅專用服務發(fā)票。
(五)乙方在服務期間,按照合同約定監(jiān)測甲方設備運行,如現(xiàn)場設備出現(xiàn)故障乙方在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,方可安排人員對設備進行操作。
(六)乙方必須給進行本項目工作的公司員工,購買相關人身安全保險。
(七)乙方項目人員須根據國家、行業(yè)等相關要求,具備相應的特種作業(yè)操作證,并做到持證上崗。 6
(八)乙方項目人員應遵守國家等相關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(guī)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,并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。
(九)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財物損失的,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。
第九條 不可抗力
不可抗力包括以下因素:戰(zhàn)爭、暴動、或叛亂、嚴重火災、地震、洪水、臺風等甲乙雙方不可控制的事件。如果本合同簽訂后發(fā)生不可抗力并妨礙了該合同的執(zhí)行,甲乙雙方可免于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責任。甲、乙方應積極采取措
施避免或減小損失的擴大。
第十條 保密原則
甲乙雙方應對對方提供的技術和商務資料、價格等相關信息對外保密,除非用于本合同的目的,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,不得自行使用或泄露給第三方。
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
一、乙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,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。
二、甲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,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。
三、甲方應按合同支付費用,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,按未付款部分的 0.1%/天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。
四、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提供智能運維監(jiān)測服務工作,若遲延履行的,每遲延一日,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0.1%向甲方支付違約金。
五、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,乙方有權終止向甲方提供智能運維監(jiān)測服務工作并拆除智能運維硬件設備,甲方賠付合同總金額 10% 的違約金。
六、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,甲方有權終止智能運維監(jiān)測服務合同,智能運維硬件設備歸甲方所有,乙方賠付甲方合同款總金額 10%的違約金。
七、除非雙方協(xié)商將合同終止,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繼續(xù)履行,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雙方仍應繼續(xù)履行合同。
第十二條 其他
一、未經甲方同意,乙方擅自將本項目轉托給他人的,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,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。
二、乙方不得擅自更換運維人員,否則,甲方按每人、每次 1 萬元罰款。
三、因乙方沒有按甲方招標文件要求內容服務,甲方有權解除合同,乙方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。
四、乙方須嚴格執(zhí)行北京市與商場有關疫情防控的規(guī)定,如因乙方隱瞞項目人員身體情況,給甲方造成的損失,由乙方全部承擔。
五、合同期滿后,若甲、乙雙方不在進行合作,乙方搭建的配電智能化管理平臺設備設施產權歸甲方所有,且乙方須無償持續(xù)為甲方升級配電智能化管理平
臺,以滿足學校的今后正常運維需要。
四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(xié)商解決。
五、本合同生效后,需要對原條款進行變更的,雙方應另行簽訂?補充協(xié)議?,經雙方單位蓋章后生效。
七、因履行本合同發(fā)生爭議時,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(xié)商解決,協(xié)商不成時,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,調解不成時,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。
八、本合同一式肆份,甲方貳份,乙方貳份。
九.本合同自甲方、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。
補充條款:無
附件:智能運維費用明細表、運維成員名單(包括崗位、聯(lián)系電話)
(以下無正文)
(簽署頁)
甲方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授權代表(簽字):
簽訂日期: 年 月 日
地址:
郵編:
電話:
開戶銀行:
賬號:
稅號:
乙方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授權代表(簽字):
簽訂日期: 年 月 日
地址:
郵編:
電話:
開戶銀行:
賬號:
稅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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